问:第三方检测机构,需要向被检测方提供哪些证件?
1.请问受市场监督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及人员,上门进行检测,需要提供的证件有哪些?
2.如被检测方想证实第三方检测机构及人员的真实性,合法性,专业性,是否可以要求检测方机构及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公司检测方面的资质认定及检测人员的检测方面的专业证书?
3.请问是否必须有市场监督局的执法人员的在场的情况下,检测机构及人员才能进行检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问题,《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检验检测授权签字人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或者授权签字人的执业资格或者禁止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问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问: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地市级以上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特指带CMA标识的报告?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NAS报告,可否作为向社会提供的公正数据?
客户在招标时要求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但指标内容不符合强制认证目录要求,该怎么解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资质认定,资质认定是行政许可,具有强制性。实验室认可(CNAS)为自愿性的合格评定制度。具体检测行为应当依市场规则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行。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问:客户做性能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做监督检测并出具报告吗?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问:我公司采用克罗地亚进口的轨道交通计轴设备,已经过采用欧标的检测机构检测,包括SIL4等级、IP等级、EMC等,并有检测报告。在国内使用时,是否必须再次经过境内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以上项目,合格后才可以在国内使用。无论是否,麻烦可否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说明,谢谢。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据了解,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和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等相关规定,进口的产品应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但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并未要求产品须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因此,对进口产品是否须经境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再次检测,要看其他法律法规或标准是否有特殊要求。